华联学院

关于申报2014至2015年度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发布日期: [2015/4/9] 点击数:995

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学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先进团学组织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青年教工团支部:

为集中展示当代我校青年的良好精神面貌,激励全校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学院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根据《广东省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管理和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于2015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42015年度的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个人:

    1、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2、私立华联学院“十佳共青团员”;

    3、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团员标兵”;

    4、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团干部”;

5、私立华联学院“优秀团学干部”;

先进集体:

1、        私立华联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2、        私立华联学院“先进团学组织”

二、评选细则

私立华联学院团学工作 “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1)“优秀共青团员

①学年内没有补考科目,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②团支部内民主评议为“优”。

③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④学习刻苦,学年内获得“学习优秀奖”或“工作优秀奖”或“文娱突出贡献奖”或“体育突出贡献奖”等。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少数因基础相对较差,入学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的学生团员可适当放宽。

2)“十佳共青团员

①、②、③与“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相同;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努力成才,工作成绩突出。

学习刻苦,表现突出,曾获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工作奖学金”,同时获得“曾近义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且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操行评定为优。

3)“优秀团员标兵

①、②、③、④、⑤与“十佳共青团员”条件相同;

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所在支部或本人曾获市级以上团组织的表彰或奖励。

   4)“优秀团干部

①、学年内无补考科目,德育测评成绩为优秀;

②、团支部内民主评议为“优”。

③、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年内未受到校、院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校、院通报批评。

、担任团支委及以上干部满一年。

学习刻苦,学年内获得“学习优秀奖”或“工作优秀奖”或“文娱突出贡献奖”或“体育突出贡献奖”。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少数因基础相对较差,入学后综合测评排名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的学生团员可适当放宽。

⑥、曾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其他校级(不含校级)以上奖励和表彰的优先考虑。

⑦、青年教职工“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可参照“优秀团员”的条件。

5)“优秀团学干部

    ①、②、③、④、⑤、⑥与“优秀团干部”条件相同(学生)。

、担任校、院系主要团学干部满一年。专、兼职团干部或校、院系两级学生会副主席以上级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

私立华联学院团学工作 “先进集体”评选细则

1)“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有一个健全而坚强的团支部班子,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

全体团员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热爱团组织,关心团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

全体团员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学术、艺术体育、实践服务等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有良好的班风,学习氛围浓郁,第二课堂活动活跃。

④团员青年评价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2)“先进团学组织

①组织建设好。组织架构合理清晰,规章制度健全,能够按照章程运行。

②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和校外取得很好的成绩和奖项。

③学生评价好。能够很好的服务学生,活动有吸引力,得到大多数同学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私立华联学院团学工作“先进个人”类评选程序

1、提名:先进个人”奖项由各团总支在征得所属单位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将名单上交各系团总支。推荐人数请见附件

各团总支组织被推荐人填写相关奖项推荐审批表,团总支填写推荐意见,并向团委推荐。

2、审批:经团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报团委审批。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私立华联学院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类评选程序

    1、推荐:各团总支在征得所属单位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参评的集体。

各团组织被推荐参评的要填写相关奖项的审批表,推荐组织填写推荐意见,并向团委推荐。

    2审批:经团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后,报团委审批。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的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坚持面向基层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一线。

3.严格履行申报程序。申报的事迹材料要准确、真实,各单位推报要严格按照有关奖项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4.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通过申报推荐、挖掘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推广,树立新时期私立华联学院共青团的先进形象,让全院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学有楷模、赶有先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5.申报五四红旗团组织和优秀共青团团员的,必须同时采用网络和纸质两种方式申报。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417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院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蔡锦韬   陈尔烁   张靖微

电话:蔡锦韬  手机:18816796809  短号:666809 

  陈尔烁  手机:18816796701  短号:666701       

张靖微  手机:18814142224  短号:662224

电子邮箱:510415438@qq.com

 

共青团私立华联学院委员会

                              201543

主题词:五四 共青团 表彰 团员 △  通知     

 

 

私立华联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543日印发

 

私立华联会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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