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华联学院多媒体课室管理办法
多媒体课室是我院开展日常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管理,提高教学服务质量,现制定我院多媒体课室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我院多媒体课室由实训电教中心统一管理。日常教学安排(排课)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第二条 多媒体课室是我院教学专用场地,除常规教学及规定自习时间外,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因特殊需要而使用多媒体课室,需先到实训电教中心申请,领取申请表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成功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借用。
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提前熟悉多媒体课室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如任课教师在上课前仍不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方法,需要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第四条 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前要仔细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第五条 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操作。否则,因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任课教师要承担责任。
第六条 任课教师有责任管理学生—不允许学生在课室内吃食物、饮料及乱扔垃圾。最后一节课离开的教师,要按使用规定关闭所有仪器设备。
第七条 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教学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更改仪器设备的配置参数。如确有需要,请联系工作人员。否则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八条 严禁任何人在多媒体课室内乱刻乱画、乱粘乱贴,尤其投影幕等贵重设备。否则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九条 任何人不准在多媒体课室内吃食物、饮料,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及随地吐痰,禁止乱扔垃圾,否则不予入内。
第十条 多媒体课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课程表规定时间开门、锁门。定期做好维护、清洁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故障。严禁工作上故意拖延时间、互相推诿。否则将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训电教中心负责解释。
实训电教中心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