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导师职责

发布日期: [2011/6/15] 点击数:1513

继续教育学院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导师是由继续教育学院委派、负责管理学生班级的专兼职人员。

二、导师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提高学生精神文明水平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了解所在班专业教学计划,了解班级的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学生端正学风、考风,刻苦学习;反馈学生对本学院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协助成高部做好学生注册、办证和学籍管理工作。

五、抓好学生的考勤,督促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

六、积极协助学院处理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及意外事故。

七、抓好班组织建设,包括班干部选拔、培养和指导,优良班风和学生集体荣誉感的培养。

八、及时传递学院的管理信息。

九、做好学生评优、奖惩工作。

十、协助成高部做好本班级学生毕业环节工作(含电子摄像、鉴定、毕业证书打印、盖章及离校手续等)。

十一、继续教育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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