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一、申请条件
1. 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2. 已在市级考办或主考学校办理了毕业手续;
3. 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申请条件。
附:华南师大对相沟通办学本科考生申请该校学位的附加条件是:
1. 从2009年开始,必修课程的平均分必须在70分(含70分)以上;
2. 本科必修课中的“英语(二)”合格,不能用另外课程来顶替“英语(二)”;
3. 必须通过广东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二、申请程序
1. 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导师汇集并于9月中旬统一交自考部,经自考部审核于9月下旬把材料统一送交主考学校学位办;
2. 主考学校学位办审核后,交该校学位委员会作一年一次性的评审。
三、申请时效
从学生领到的毕业证书上所署的时间算起,一年内可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凡6月份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证书所署的时间为当年6月30日,只能在当年10月申请学士学位;12月份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证书所署的时间为当年12月30日,只能在第二年10月申请学士学位。总之,主考学校每年只受理学位申请一次。
四、学位英语考试
1.报名资格:在读、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相沟通办学班学生。
2.考试语种:英语、俄语、日语、德语和法语;非外语类专业本科生统考英语,外语类专业本科生统考其专业教学计划上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
3.报名时间:
⑴ 网上预报名:每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上旬;
⑵ 现场报名:每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年主考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程序
⑴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入“广东省学位办网址”(http://xwb.gdhed.edu.cn),点击“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统考报名”栏目,按提示操作即可。
⑵ 在填写时注意:
① 准确填写证件号码,牢记自已的密码。
② 在填写“考点”时,选择“××××大学(注:主考学校名称)广州校区”。
③ 在填写“拟授予学士学位单位”时,选择“××××大学(注:主考学校名称)”。
④ 在填写“学号”时,填写相沟通办学的准考证号。
⑤ 在填写“专业”时,填写相沟通办学就读的专业名称。
⑥ 在填写“入学时间”时,填写第一科合格证书领发的时间。
⑶ 确认自已填写的信息后,要牢记自已的网上报名编号。
⑷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若有修改,可选择“我已报名”栏,用自已的证件号码和密码重新登录查询、修改。
⑸ 预报名后,根据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到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纳报考费,并凭缴费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电子拍照。
⑹ 拍照后,工作人员将打印出一份“考生信息表”,学生仔细检查无误后签名确认,确认后不允许更改。
5.报名费:按省学位办规定的标准收费。
6.发放准考证: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学生在广东省学位办网站(前已述)的原报名页面中,选择“我已报名”,用自已的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后,自行下载并打印。
7.考试地点:主考学校内(具体试室见本人准考证)。
8.成绩公布:一般在8月中下旬公布(不发放书面通知单),学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