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相沟通办学任课教师须知

发布日期: [2011/6/13] 点击数:12447

任 课 教 师 须 知

 

   一、任课教师聘请与课酬。相沟通教育的教师由教学院系聘请并接受继续教育学院的共同管理。任课教师的课酬、命题费和评卷费则由继续教育学院发放。

 二、教学任务表。教学院系将下达“教学任务表”,目的是使教师您明确该课程类别(必修、统修和选修)、课程性质(统考、委考和校考)、教学总时数(不含命题和阅卷的课时)、教材与教参、作业与考核要求、命题与考试方式、评分与记分方法等。

三、课程性质。课程性质分为“统考课程”、“委考课程”和“校考课程”3种。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统一命题、由广州市考办统一实施考试,考试地点一般在学校附近的国家定点考场;委考课程是省考办委托主考学校组织和实施考试的课程,考试的时间、命题和评卷均由我校按主考学校的委托实施,考试地点一般在本校;校考课程是主考学校指导下由我校教师实施考核的课程,一般为实践环节的课程,考核地点一般在本校。

四、上课时间与考试时间的安排。上课时间一般在业余时间。上课节数以及上下课时间均与学校同步。一般在统考(含委考)时间的前8天必须结束委考课程或实践课程的教学,转入复习迎考。至70%

  五、统考课程教学要求。注意吃透该课程的考试大纲,并注意收集该课程近年统考的信息资料,以更好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和考试,争取有较高的通过率。在统考前3天由主考学校派人前来辅导,您如有时间也可旁。

六、委考课程教学要求。委考课程是由主考学校命题考试的课程。如主考学校委托我校命题,则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大纲主动地开展教学,注重讲授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较新的学科知识,尤其要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试题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且难度适中[建议按6:2:2的比例命题,即基本题(针对基本听课学习的学生)占60%70%,提高题(针对学习良好的学生)约占20%,进一步提高题(针对学习优秀的学生)约占10 %;不出难题、偏题];要求同时命2套题型、题数相同而内容不同的试题,其中1套用于正考、另1套用于补考。正考题于考前15天直送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再统一送主考学校备审,经审定的试题由自考部统一印制。注意:未开考的试题属于绝密材料,严防泄漏委考课程考试由自考部统一组织和实施,考后由参与命题的教师按“流水作业式”评卷,由自考部组织专人复查。

    七、委考课程成绩评定。按学生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折算为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可据作业、提问、出勤和学习态度等情况综合评定(百分制)。学生成绩单由您签名后交继续教育学院归档。总评成绩合格率控制在80 % 左右。

八、实践考核课成绩评定。实践课程考核结果按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5级记分。

九、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教材由继续教育学院免费提供。如需要补充新的教材或统考资料时,应先报自考部负责人审定,经学院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员做好计划订购或印制。十、上课考勤。学生上课、实验和实践等教学活动均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准假作旷课论处。虽然班导师一般会安排学生干部考勤,但每次上课任课老师也必须点名,以作为平时成绩计算的依据。

十、临时调、停课。不要随意调、停课。如确需临时调、停课时,要提早3天向自考部申请,同意后,由自考部通知班导师,再由班导师通知学生。

十一、联系电话。对教学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向自考部(电话:020-82356566老师,老师。)或班导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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