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院 系 职 责
按照学校规定,相沟通办学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有关院系负责教学及做好与招生、学生管理有关的工作。为此,特把教学院系的职责明确如下:
1.落实管理人员。教学院系必须指定一位院系领导分管本院相沟通办学工作,并指定若干位班导师(视学生人数而定)兼相沟通班学生工作。
2.协助做好招生的宣传与推介。生源是办学的生命线。教学院系要配合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力量,层层发动,深入细致地做好招生的宣传与推介工作。
3.安排课程,选派教师。根据广东省每年公布的开考计划,一年半内所有必修课至少考一遍。选派有经验教师授课,明确教学要求、以尽可能提高考试通过率。
4.提供实践课程教学条件。相沟通办学中所需的实践教学条件均由相关院系提供或协助解决。
6.组织委考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命题、考核、阅卷与评分。委考课程和实践课程考核要按主考院校的要求命题、阅卷、评分。考试总评成绩可按我校学生平时考核占30%、卷面分数占7O%进行综合,总评成绩不合格者才需补考。
7.协助做好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协助主考学校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撰写、答辩等指导工作。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详见本书。
8.定期检查教学,听取学生意见,提高教学质量。教学院系负责人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与要求,及时改进工作。